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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研修学院定岗实习规定要求

时间:2019-08-09 14:28:3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195次
北京东方研修学院对于实习学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保障方面给予了明确的要求,在学生参加各种定岗实习就业的基础上,要给予更多的保障和定岗前培训,做到教育第一,实习进行第二的原则,而不是边培训边实习,很多企事业单位目前面临的情况都是大同小异的,也是我们需要面对的。
实习中的民办学历学生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无协议不实习”。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二是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三是提出明令禁止事项。对不适宜学生实习的情况,均予以了明确禁止。四是指出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五是对顶岗实习学生占实习单位在岗人数比例作出约定。
北京东方研修学院定岗实习规定要求
定岗实习是民办高校学生面临的最终问题,也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所以,在出现以上情况时候,需要合理、冷静面对,不能意气用事,也不能赌气办事,要结合实际情况,掌握实际情况,向上级管理员进行汇报情况,才能真实的面对一切问题的根源和问题的导向性。
对目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了出回应。一是针对部分单位不重视学生实习,要避免“放牛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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